上期讲到,短视频已经成为著作权侵权的重灾区。从未经授权的转载、剪辑到恶意篡改,侵权行为五花八门,给原创作者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因此,了解如何维权,对于每一个短视频创作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维权之前:短视频是否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五((2018)京0491民初1号)曾明确,具有独创性的短视频构成作品。同样在该案中法院认为,短视频具有创作门槛低、录影时间短、主题明确、社交性和互动性强、便于传播等特点,对于短视频是否符合创作性要求进行判断之时,对于创作高度不宜苛求,只要能体现出制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即可认定其有创作性,无论其时间长短,均构成被《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短视频维权第一步:确定作品权属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短视频一般属于视听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短视频类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归制作者享有。在我国,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登记,短视频的制作者自动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但制作者这个概念如何解释,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通过署名推定、初步证据和账号主体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如果作品上有署名,或者创作过程中存留了初步证据(如草稿、分镜头脚本等),都可以帮助证明谁是作品的著作权人。
短视频维权第二步:确定侵权主体
短视频的侵权责任可以分为直接侵权责任和平台责任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人是指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人,他们可能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转载、修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了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这些行为直接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删除作品、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
除了直接侵权行为人,发布侵权短视频的平台也可以成为侵权的主体。根据《著作权法》的通知-反通知规则,接到侵权通知后,平台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如果平台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侵权后果继续扩大,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短视频维权第三步:确定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也就是主张损害赔偿的数额。评估损失和可能的维权收益可以为下一步行动提供参考。《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作品被侵权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如因侵权导致的作品收益减少)、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来主张损失,如果这两种损失难以计算,而曾经授权他人使用该短视频作品并获得收益的,该授权使用费也可以作为计算损失的参考;如果这些方式难以确定损失金额,法院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五百元至五百万元内酌定损失金额。除此之外,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也可以主张由侵权方承担,但合理费用的金额由法院酌定。
短视频维权第四步:取证侵权行为
一般取证的方式有三类。第一是截图、录屏取证,通过手机自带的截图录屏软件对侵权视频进行录制留档,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存在被对方主张视频为AI\PS,否认真实性的可能。最好同时使用两台手机,一台进行内录,另一台录制操作过程。第二是采取时间戳平台等取证工具进行取证,通过清洁性认证、哈希值加密等技术手段将侵权视频固定下来,这种方法更为稳妥,也得到法院的普遍认可。第三是前往公证处对侵权视频进行公证,由公证员操作取证,这是更可靠的取证方式,但成本高昂。取证内容应当包含侵权基本事实、侵权账号主体信息、侵权损害后果(如播放量、点赞转发数量、相关评论)等与维权相关的事实。
短视频维权第五步:采取法律行动
第一种有效的法律行动是通过平台的侵权投诉渠道进行投诉。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的通知-反通知规则,作品著作权人可以向平台提供侵权作品链接并要求平台下架侵权作品,平台会要求著作权人提供作品权属的初步证据。目前各大短视频平台均有自己的侵权投诉渠道,可以在APP相应位置找到或通过网页进行搜索。这种方法的主要效果在于下架/屏蔽侵权链接,维权周期较短,但无法获得赔偿,适用于希望快速屏蔽侵权链接的场景。

抖音APP的侵权投诉平台
第二种有效的法律行动是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或警告函。通过文书函件,著作权人告知对方侵权行为和维权诉求,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寻求和解,否则著作权人将采取相应法律行动。律师函或警告函的主要作用在于通知对方权利人已经发现侵权行为,如果对方不主动赔偿损失甚至继续侵权行为,权利人在后续行动中即可主张对方故意侵权且态度恶劣,从而提高损害赔偿金额乃至主张惩罚性赔偿。
第三种有效的法律行动是提起诉讼。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如果已经向平台发出通知而平台并未下架侵权链接,同时可以将平台列为被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三种方式并非互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例如固定证据后同步向平台发出投诉通知和向侵权人发函,而后再进行诉讼,有效的组合能帮助权利人更好地维护权利。
保护短视频作品的著作权,不仅是维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也是促进整个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短视频从业者能对如何维权具有清晰的认识,并在遇到侵权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
作者:郭春飞律师团队